日米協商,沖繩回歸
太平洋上,一些二次世界大戰後被米國託管的舊日本領土,是透過公民投票決定自己的前途。
例如塞班島(北馬里亞納群島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於1975年公投決定納入米國領土,1983年帛琉公投決定獨立、、等等。
沖繩在二次戰後亦被米國託管,直到1972年才又回復給日本管轄。
和塞班島及帛琉不同,沖繩並不是透過公投決定自己的出路,而是在佔領國米國和前統治國日本的協商下訂出回歸的結論。
不過,這並不代表沖繩人是坐等日本政府和米國政府來決定自己的命運。事實上,從舊金山和約簽訂的1951年開始,沖繩人就積極發出要回歸日本的聲音,而且在幾次的選舉活動中,例如1968年的行政主席選舉,都是主張「即時無條件回歸」者獲勝。
由於回歸民意的強大展現,所以才促成日米兩方加快完成沖繩的回歸協商。
圖一是1954年在沖繩展開的日本回歸連署活動
圖二是1969年米日高峰會的佐藤榮作首相和尼克森大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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