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時代的台灣人都活得沒有尊嚴嗎?
香港以前是英國的殖民地,台灣以前則是日本的殖民地。
雖然同樣是殖民地,但日本時代台灣人享受的基本權利,卻是勝過1997年以前香港人的基本權利。
以當代憲法普遍保障的「居住遷徙自由」來看,日本時代的台灣人就明顯比1997年之前的港英人優越。
港英時代的香港人,想要前往英國內地,護照是免不了要拿的,至於想要在英國內地居住、就業,更是要透過手續申請才可以。同樣是大英帝國的子民,香港人在英國內地是沒有居住遷徙自由的。
再看日本時代的台灣。日本時代的台灣可以說是享有絕對的居住遷徙自由,台灣人要去日本內地,也不用加辦甚麼護照,在日本內地就業、就學、居住、遷徙,只要不違法,也沒有甚麼特別限制。和1997年以前持有英國海外居民護照的港英人相較,日本時代的台灣人,顯然有更多居住遷徙自由的保障!
再從參政權來看,台灣在1935年就有「市會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而同類型的選舉在香港,則要遲至1981年的「地方行政白皮書」中才終於出現。
然後在香港的歷史上,不管是港英時代或是共產黨統治的現在,香港人從沒有選舉國會議員的權利。但是在日本統治下的台灣人,卻是在1945年就取得國會議員的選舉與被選舉權。
如果現在的香港人仍舊懷念港英時代的統治,那老一輩的台灣人當然是更有理由懷念日本統治的時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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