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越貨、擄人勒贖的福爾摩沙海岸!
根據當年英國人James Horn在China mail 報紙發表的journal顯示,1860年代琅橋(Liong-kiao)地區的蠻人(savage)不但劫掠擱淺的船隻、殺害遇險的船員,甚且還會不分人種的綁架生還者勒索贖金。
當年英國人James Horn和必麒麟一起去和龜仔律人(Ko-a-lots)交涉取回Rover號上的遺物以及Hunt夫人的遺體時,他們同時還在那裡遇到另一批外鄉人。
這些外鄉人不通北京官話、不通福佬話(Hok-los)、不通客家話(Hak-kas),也不通英語。
當他們不知道該怎麼辦時,必麒麟想起巴士海峽島嶼的人會與西班牙人通商一事,所以便嘗試用西班牙語與該外鄉人對話。
該外鄉人聽到必麒麟講西班牙語之後,立刻用西班牙語回答說,他也會講西班牙語,而且他是還是基督徒。
該外鄉人向必麒麟表示,他來自巴士海峽的島嶼(Bashee Islands)他們九個人的獨木舟在東海岸擱淺。一開始他們是被牡丹社的人追殺,逃到龜仔律之後,另一位同伴被砍頭,剩下來的則被扣留在這裏。
先於米國Le Gendre與當地人簽約之前,必麒麟等人即出錢幫那些巴士島嶼人贖身,並用外國的船隻送他們回家。
十九世紀的台灣海岸和恆春半島,就是沒有法治的地方,土匪尋覓擱淺船隻,殺人越貨、擄人勒贖。
當時的客觀環境不同,現代人不必然有資格批評他們,但實在也不用美化他們的犯罪,更不用把他們當成「抵禦外侮」的英雄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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