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台灣人警察



這是收錄在 #淡水新政記 一書中的照片。右手邊三個人是日本憲兵以及翻譯人員(戴黑帽者)。左起十二名配戴警棍的人眾則是在淡水當地召募並訓練完畢的台灣人警察(巡捕)。攝影的日期為1895年6月24日。

日本透過下關條約合法領有台灣之後,於1895年5月28日登陸鹽寮海灘,同年6月9日由福島安正大佐率眾乘坐八重山艦進入淡水。

福島大佐一行人進入淡水之後,除了忙著搜捕淪為土匪的台灣民主國士兵,以及發放米糧賑濟窮苦民眾之外,一行文武官員在進駐的初期就開始顧聘漢學老師學習台語,並且在6月14日起草「巡捕任用規則」五條,僱用當地人參與警務工作。任用規則的內容為:居住滬尾街擁有自宅的居民;二十歲以上三十歲以下;結婚有妻室;無吸食鴉片習慣者;在經由兩名本地人的擔保下,得報名應徵巡捕。

6月15日,由福島大佐指揮的「淡水事務所」募得20名當地人成為巡捕候補之後,即對其進行集合、立正、答數、看齊、跑步、解散等操練,並教授簡單日本語。

6月24日,事務所將中西正樹通譯官設計的新制服和警棍發給受過訓練的巡捕,並在事務所前留下此張珍貴照片。

由於1895年的清國並沒有警察制度,所以這批由淡水事務所訓練的台灣人巡捕,可視為是台灣史上的第一批本土警察。這批台灣警察先驅的姓名在「淡水新政記」一書中都留有紀錄,有興趣者可進一步查閱。

福島安正大佐剛成立「淡水事務所」時,當地治安紊亂,北海岸一帶,從八里到三芝、金包里的居民,紛紛至淡水向福島大佐陳情,希望能派兵到他們的村莊幫忙平定土匪。

這些由淡水事務所訓練的第一批台灣人警察,後來應是對當地的治安做出重大貢獻,所以成為鄉親肯定籍效法的對象。三芝出身的前總統李登輝先生就曾經說,他的父親從年輕時就決定要當警察,而且他的哥哥李登欽先生,也是選擇成為一名警察,可見當地人對警察這項職業,應該都有高度的肯定。

附帶一提的是,清國的近代警察制度一直到「義和團之亂」結束後的1901年才出現。義和團之亂發生後,已經升任少將的福島安政帶著翻譯官川島浪速前往清國平亂。川島因為在平亂的過程中表現傑出,並且極力阻止八國聯軍劫掠紫禁城,所以受到清廷的重視。亂事結束後,川島接受肅親王善耆的邀請,留在北京成立「警察教育所」,訓練清國人巡捕,是為中國近代化警政的始祖。

中國警政之父川島浪速的養女川島芳子為肅親王第十四女。川島芳子曾為滿洲的復國而奮戰,可惜功敗垂成,留下「有家不得歸、有淚無處垂、有法不公正、有冤訴向誰」的詩句辭世!

圖一是最早的台灣人警察。
圖二是「淡水新政記」的封面。
#淡水新政記

#福島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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